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博罗县显岗水库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
惠府函〔2025〕124号
博罗县政府:
博府请〔2025〕39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博罗县显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质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显岗水库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水质监测,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本文有删减)
附件:博罗县显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附件
博罗县显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保护区名称 | 级别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水质 目标 |
水域 | 陆域 | 面积 | 水域 | 陆域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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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一级 | 长宁镇取水口、博罗县城取水口和湖镇镇取水口半径2700米范围内的水域(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 | 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不超过相应分水岭范围)。 | 9.56km2 | 显岗水库主坝取水口(114.127892E,23.246134N)半径2700米范围内的水域(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 | 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米,但不超过相应分水岭的陆域范围。 | 9.49km2 | Ⅱ类 |
二级 | 水库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除一级保护区外的其它水域范围、水库一级保护区外径向2000米范围内的入库河流。 | 水库一级保护区外径向2000米的陆域(不超过相应分水岭),不包括一级保护区。 | 16.40km2 | 水库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除一级保护区外的其它水域范围、水库一级保护区外径向2000米范围内的入库河流。 | 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向陆纵深至相应分水岭的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除外。 | 9.91km2 | Ⅱ类 |
准保护区 | 水库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上2000米范围内入库河流,不包括二级保护区。 | 水库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上20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不超过相应分水岭范围),不包括一级和二级保护区范围。 | 30.93km2 | 水库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上2000米范围内入库河流,不包括二级保护区。 | 水库多年平均水位线以上2000米,但不超过相应分水岭的陆域范围,一、二级保护区除外。 | 37.12km2 | Ⅲ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