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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博罗县显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6-27 15:15:48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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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博罗县显岗水库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


惠府函〔2025〕124号


博罗县政府:

  博府请〔2025〕39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博罗县显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质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显岗水库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水质监测,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本文有删减)


  附件:博罗县显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附件

博罗县显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保护区名称

级别

调整前

调整后

水质

目标

水域

陆域

面积

水域

陆域

面积


显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

长宁镇取水口、博罗县城取水口和湖镇镇取水口半径2700米范围内的水域(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

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不超过相应分水岭范围)。

9.56km2

显岗水库主坝取水口(114.127892E,23.246134N)半径2700米范围内的水域(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

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米,但不超过相应分水岭的陆域范围。

9.49km2

Ⅱ类

二级

水库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除一级保护区外的其它水域范围、水库一级保护区外径向2000米范围内的入库河流。

水库一级保护区外径向2000米的陆域(不超过相应分水岭),不包括一级保护区。

16.40km2

水库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除一级保护区外的其它水域范围、水库一级保护区外径向2000米范围内的入库河流。

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向陆纵深至相应分水岭的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除外。

9.91km2

Ⅱ类

准保护区

水库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上2000米范围内入库河流,不包括二级保护区。

水库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上20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不超过相应分水岭范围),不包括一级和二级保护区范围。

30.93km2

水库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上2000米范围内入库河流,不包括二级保护区。

水库多年平均水位线以上2000米,但不超过相应分水岭的陆域范围,一、二级保护区除外。

37.12km2

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