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州市公安局、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等三部门印发《惠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更好理解和实施《实施细则》,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智能网联汽车作为人工智能、信息通信、大数据、云计算等高新技术的集大成者,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制高点。为指导和规范惠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保障我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1〕97 号)等文件,特制定印发《实施细则》。
二、目标任务
指导和规范惠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工作,推动依法依规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计7个章节。包括: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申请条件、申请程序、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事故和违法处理、附则。有关情况如下:
(一)总则。明确了本细则的制定目的、政策依据及适用范围。细则适用于惠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活动,并对“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测试区(场)”等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确立了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组成的“惠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联合工作机制”,并明确了三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
(三)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申请条件。分别对道路测试主体、示范应用主体、道路测试、示范应用车辆、驾驶人的资格条件,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申请前应完成的工作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四)申请程序。分“道路测试申请”和“示范应用申请”两节,清晰阐述了申请流程。明确了“安全性自我声明”及相关材料,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实车审查等环节内容,并对测试车辆增补、信息变更等情形作出了规定,体现了便利化的原则。
(五)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对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过程中的具体管理要求进行了细化。明确了道路管理、车辆与人员管理、动态监管与退出机制。
(六)事故和违法处理。明确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或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特别强调了事故发生后,主体须在24小时内上报,按要求提供事故车辆状态数据,强化事后追溯和主体责任。
(七)附则。对“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设计运行条件”、“搭载人员”、“安全监控人员”等关键术语进行了解释说明,并明确细则的解释权和有效期。
四、利企惠企措施
(一)《实施细则》明确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程序等要求,为企业提供清晰的申请指引。
(二)《实施细则》明确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管理要求。对确定道路测试路段或区域范围、放置临时行驶车号牌、实施过程注意要点和数据安全要求等事项做了明确规定。
(三)《实施细则》明确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要求。对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置程序做了明确规定。
五、前后政策差异对比
本《实施细则》为首次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