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及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2025年3至5月,市审计局对惠州市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市卫生健康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4个部门及延伸抽查其下属的13个事业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部门预算执行整体情况
(一)预算指标安排和执行总体情况
2024年市财政安排88个市级预算部门预算指标120.05亿元,实际执行金额共计101.88亿元。
(二)预算执行、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4个部门预算指标6.20亿元,实际执行金额共计5.66亿元,总收入5.68亿元,总支出5.70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当年实际支出分别为6.56万元、4.20万元、39.6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上缴部分非税收入,涉及金额148.66万元。截至2025年4月,1个部门、3个单位未按规定将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培训收入、利息收入等非税收入共148.66万元上缴财政。
(二)未按规定上缴存量资金,涉及金额96.92万元。截至2024年底,3个单位未按规定将存量资金共96.92万元上缴财政。
(三)合同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917.23万元。一是未按规定及时签订或公开合同。2022年至2024年,3个部门、5个单位共46个采购项目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或公开部分采购合同,涉及合同金额共1696.88万元。二是提前支付合同款项。2023年12月,1个部门未严格审核个别采购合同支付事项,在未达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情况下,向供应商提前支付设备进度款220.35万元。
(四)多付工程款,涉及金额20.22万元。2023年至2024年,3个单位共4项工程存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虚高、多计工程量等问题,因预、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多付工程款共20.22万元。
(五)部分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56.84万元。一是1个单位未对1处已被征收、价值66.66万元的物业资产予以账务调整。二是1个部门未将体质测试仪、糖尿病无创检测仪、电子血压计等25项总价值78.56万元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三是3个单位未及时报废已达使用年限的资产,涉及资产价值11.62万元。
三、审计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政策解读】关于惠州市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