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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惠州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5 11:21:16 来源:惠州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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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惠州市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惠府函〔2023〕2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4号)的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确定惠州市第一中学等30家单位为2023年惠州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予以公布。请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对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2023年惠州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

2023年惠州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惠州市第一中学

  惠州中学

  惠州学院附属幼儿园

  惠州学院附属学校

  惠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

  惠州市工程职业学院

  惠州南站

  惠州北站

  惠州市安惠民爆联合有限公司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

  惠州忠信化工有限公司

  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欧德油储(大亚湾)有限责任公司

  惠州市大亚湾华德石化有限公司

  惠州李长荣橡胶有限公司

  乐金化学(惠州)化工有限公司

  敏华家具制造(惠州)有限公司

  巴斯夫造纸化学品(惠州)有限公司

  惠州市瑞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惠州泽华石化仓储码头有限公司

  惠州港业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惠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惠州)物流有限公司

  恒力石化(惠州)有限公司

  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埃克森美孚(惠州)石化有限公司

  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