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惠州市城镇
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单元
划分方案、编制计划的批复
惠府函〔2024〕117号
市自然资源局:
惠市自然资〔2024〕331号文收悉。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惠州市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单元划分方案、编制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惠州市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划分方案
依据《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划分指南(试行)》,结合惠州实际情况,在市辖区划定城镇单元215个,面积共计1021.78平方公里,单元空间尺度以1-5平方公里为主。根据主导功能差异,进一步划分综合服务、产业发展、产城融合、历史保护、交通枢纽、城乡融合、功能留白、城市更新、居住生活等9类城镇单元,其中:综合服务单元15个,面积73.35平方公里;产业发展单元80个,面积446.87平方公里;产城融合单元31个,面积162.18平方公里;历史保护单元3个,面积11.17平方公里;交通枢纽单元6个,面积32.14平方公里;城乡融合单元15个,面积58.73平方公里;功能留白单元1个,面积5.10平方公里;城市更新单元3个,面积11.92平方公里;居住生活单元61个,面积220.32平方公里。按照全省统一规则,确定单元编码。
请市自然资源局按规定印发实施《惠州市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划分方案》,详细规划单元局部调整随控规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审批,更新数据库成果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二、惠州市2024-2026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
惠州市2024-2026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共21项。控规拟编制范围面积61.28平方公里,其中,涉及城镇开发边界未覆盖控规面积35.92平方公里。纳入编制计划的详细规划单元,可按单元开展控规新编、修编,也可结合项目需要局部开展地块控规编制或调整;未纳入编制计划的详细规划单元,可根据开发建设与项目实施需要,开展单元或地块控规编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