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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仲恺高新区潼湖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6-05 10:34:50 来源:惠州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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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仲恺高新区潼湖镇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惠府函〔2024〕114号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惠州仲恺高新区潼湖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惠市自然资〔2024〕30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惠州仲恺高新区潼湖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潼湖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潼湖镇建设成为产业新城、绿美潼湖,高质量发展省级中心镇。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潼湖镇耕地保有量12.08平方公里(1.8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96平方公里(1.0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5.12平方公里;落实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9.21平方公里。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打造“一带两圈”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一带”为智慧大道产业带,以高端制造为导向,建设千亿级产业新城,“两圈”为围绕镇区的生活居住圈和围绕花果山的文旅休闲圈。

  四、支撑潼湖镇高质量发展

  打造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区、绿色转型产业发展区、生态休闲文旅产业发展区等3个发展片区,包括新能源产业族群、休闲旅游产业族群等6个产业族群。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需要,促进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提升作为“百千万工程”典型镇(中心镇)联城带村节点功能作用。强化城市设计对空间和风貌引导,推动能级和品质双提升,更好满足外来就业人群安家需求和全镇居民生产生活需要。

  五、稳步推进镇村规划建设。

  发挥《规划》对镇村建设的引领作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低效用地再开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工具和手段相结合。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引导村庄分类发展,强化宅基地、乡村产业项目用地保障。结合实际管理需要,编制村庄规划或通则,加强管控底线、农民建房、设施配套、乡村振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内容引导,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依据。建设美丽圩镇,修复田园生态景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支撑乡村振兴发展。规划至2035年保障新增宅基地17.27公顷,满足预测新增950户的建设需求。

  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乡特色风貌塑造

  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法》相关要求,保护1处市级传统村落、1处广东省古村落、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21处古树名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保护要求和管理责任,防止大拆大建破坏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周边环境。强化景观风貌引导,重点提升潼湖大道、智慧大道、江南大道、博深高速、河惠莞高速沿线城市形象界面,塑造魅力节点空间。

  七、夯实基础设施保障

  做好高速公路、快速路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的空间预留管控,构建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高度重视城镇公共安全,做好城镇安全风险防控,加强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重大危险品管控,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镇安全韧性。

  八、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水平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全面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筑牢生态屏障、开展水系贯通修复、加强水库周边环境整治、推进矿山修复治理。科学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建设“绿美潼湖”。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利用,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

  九、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和组织保障。

  潼湖镇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统筹编制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本次规划相关指标数据以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备案的镇级总规数据库关键图层数据为准。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