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东县安墩镇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惠府函〔2024〕112号
惠东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惠州市惠东县安墩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惠市自然资〔2024〕30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惠东县安墩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安墩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安墩建设成为广东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支点、珠江东岸森林温泉旅游胜地、惠州市山水风光特色镇。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至2035年,安墩镇耕地保有量23.08平方公里(3.4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2.27平方公里(3.3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54.23平方公里;落实城镇开发边界面积0.38平方公里。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规模。落实蓝线、绿线、黄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构建“一心、两轴、五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一心”为安墩镇区综合服务核心,“两轴”为十字型安墩镇城镇发展轴,“五区”为中部红色旅游片区、东部红色人文产业片区、南部农业旅游片区、西部绿色旅游片区、北部养生旅游片区五个分区。
四、支撑镇域高质量发展
重点发展山地特色农业、森林温泉康养和红色人文旅游三大支柱产业。坚持以人为核心,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需要,促进镇域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提升作为首批镇村集成规划试点镇联城带村节点功能作用。强化城市设计对空间和风貌引导,推动能级和品质双提升,更好满足外来就业人群安家需求和全镇居民生产生活需要。
五、稳步推进镇村规划建设
发挥《规划》对镇村建设的引领作用,指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低效用地再开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工具和手段相结合。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引导村庄分类发展,强化宅基地、乡村产业项目用地保障。结合实际管理需要,编制村庄规划或通则,加强管控底线、农民建房、设施配套、乡村振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内容引导,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依据。建设美丽圩镇,修复田园生态景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支撑乡村振兴发展。规划至2035年保障新增宅基地103.37公顷,满足预测新增8614户的建设需求。
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乡特色风貌塑造
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法》相关要求,重点保护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保护要求和管理责任,防止大拆大建破坏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周边环境。按照结构管控和指标管控结合方式,增强山水特色,系统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强化景观风貌引导,保留现状综合公园1处,以粤赣湘边纵队纪念公园为核心,沿安墩河布局碧道、绿道的开展空间,完善绿地与开敞空间。
七、夯实基础设施保障
做好高速公路的空间预留管控,构建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镇生命线稳定运行。高度重视城镇公共安全,做好城镇安全风险防控,加强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重大危险品管控,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镇安全韧性。
八、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水平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全面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筑牢生态屏障、开展水系贯通修复、加强水库周边环境整治、推进矿山修复治理。科学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建设“绿美安墩”。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利用,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
九、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和组织保障
安墩镇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统筹编制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市自然资源局、惠东县人民政府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本次规划相关指标数据以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备案的镇级总规数据库关键图层数据为准。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