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惠州外国语学校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19 10:38:18
来源:惠府〔2017〕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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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附设惠州外国语学校项目用地
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惠府〔2017〕69号
根据惠州市和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府拟征收小金口街道白石村汤一、汤二、汤三、竹洞、上围村民小组面积约300亩集体土地,作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惠州外国语学校项目用地,按程序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小金口街道,四至范围:东至市政规划路、南至白石路附近、西至金泉路、北至惠州大道附近,属小金口街道白石村汤一、汤二、汤三、竹洞、上围村民小组集体土地。面积约300亩(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国土资规字〔2016〕1号)规定的三类区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
地 类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元/亩)
耕 地 64600
园 地 49667
林 地 25067
养殖水面 67067
未利用地 19867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第86号)执行。
三、上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青苗等地上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到小金口国土资源所(联系电话:2290336)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四、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本预公告发布之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特此预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