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南科技园二期B片项目用地征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05 09:54:36
来源:惠府〔2017〕2号
- 浏览字号:大|中|小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南科技园二期
B片项目用地征地预公告
惠府〔2017〕2号
根据惠州市及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府拟征收三栋镇官桥村、木沥村以及鹿颈村约699亩集体土地,作惠南科技园二期项目用地,按程序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
拟征地块位于惠大高速旁惠南工业园二期B片,属三栋镇官桥村、木沥村、鹿颈村集体土地,面积共约699亩(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规定的三类区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
地 类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元/亩)
耕 地 64600
养殖水面 67067
园 地 49667
林 地 25067
未利用地 19867
(二)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86号)执行。
三、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青苗等地上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到三栋国土资源所(联系电话:2596249)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四、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本预公告发布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和临时性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预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