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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征求废止《惠州市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制度(试行)》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30 14:39:16 来源: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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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依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府〔2022〕32号)有关要求,拟废止《惠州市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制度(试行)》(惠府办〔2016〕23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3日。

  (一)联系电话:0752-2132036

  (二)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zty2132036@huizhou.gov.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福安路6号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编516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废止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制度(试行)”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惠州市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制度(试行)》.wps

    

   

  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