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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选聘惠州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3 17:02:01 来源:惠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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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惠州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惠府〔2022〕30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名额

  六名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包括专家和律师)。

  二、选聘形式及任期

  公开选聘,任期三年。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法学专家担任法律顾问,应当在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当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具有律师身份的法学专家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六)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并愿意以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协助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七)律师所在单位已纳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库。

  四、工作职责

  (一)为惠州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二)应邀为惠州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作学法辅导报告,以及为惠州市政府组织的全市性、专项性法律业务培训授课等。

  (三)为惠州市政府的日常政务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1. 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和行政措施提供法律意见;

  2. 参与政府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修改、论证;

  3. 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4. 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项目法律文书;

  5. 审查以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政府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

  6. 协助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7. 其他需要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参与或者协助处理的法律事务。

  五、报名须知

  (一)申请

  1.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30日。

  2. 报名材料:

  (1)《惠州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需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2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基本情况介绍、业务优势及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设想等;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3.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及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gwk2167083@huizhou.gov.cn)进行报名,并请联系惠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工作科(联系人:吴芷滢,联系电话:0752-2167083)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2)邮寄报名

  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惠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工作科(报名材料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寄出,寄件单日期超出报名截止日的视为逾期)。

  邮寄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22号司法大楼501室。邮寄后请联系惠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工作科(联系人:吴芷滢,联系电话:0752-2167083)确认材料接收情况。

  (二)审核及聘任

  惠州市司法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年龄结构、专业比例、学历、履历、在相关专业领域的权威、影响以及执业操守,提出初选名单并在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惠州市司法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聘任名单。拟聘任名单报市政府批准后,按采购有关规定的流程进行选聘。


  附件惠州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


惠州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