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执法人员证件丢失、岗位变动、退休等原因,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我局部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清理,注销原有执法证件。现将被注销执法证件以及已过有效期执法证件进行公告,相关证件已失效,相关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行为。特此公告。
附件: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证件注销及证件过期人员信息表.xlsx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