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9日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丁祥雄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杨举添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陈晓文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温永宏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任命饶来新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李文贞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沈巍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覃毅华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李汉加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丁祥雄的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杨举添的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陈晓文的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免去沈巍的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游小勇的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朱丽蕴的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岳淑敏的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朱莉娜的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曾求凡的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