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8日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密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王磊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陈龚东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陈密的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磊的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