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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同意惠州市大昌典当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1-29 11:16:22 来源:惠州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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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大昌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等事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如下变更事项,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一、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黄海光”。

  二、住所由“惠州市惠城区东坡路11号华庭阁1层06号”变更为“惠州市鸿昌路38号永富源御品湾B栋1层15号”。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并督促上述任职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