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鑫汇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等事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如下变更事项,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一、法定代表人由“刘西灵”变更为“张力元”。
二、住所变更为“惠州市三环南路28号湾上花园6号楼1层04号、2层02号”。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并督促上述任职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