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惠府函〔2016〕4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业经十一届16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保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