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函〔2017〕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业经十二届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