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函〔2017〕2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业经十二届1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