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办函〔2016〕1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落实〈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