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函〔2016〕5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业经十一届16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