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惠州市户口迁入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印发实施。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惠州市户口迁入登记管理规定》修订情况,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全面提高要素协同配置效率,推动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落实“在除广州市、深圳市外的城市开展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探索居住证互通互认制度,加快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要求。
(二)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相关工作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居住证暂行条例》《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户口迁入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
通过调整优化我市部分户口迁入政策条款,更好地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服务质效,为惠州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提供坚强保障。
三、主要内容
《关于修订〈惠州市户口迁入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共调整优化三条内容。
(一)第三条修改为“持有我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但申请时在我市参保且在我市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八市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惠州,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落户”。
(二)第七条修改为“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非本市户籍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
(三)第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本规定涉及的‘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是指本市内属申请人本人、配偶、子女名下,房产用途记载为‘住宅’的房屋”;第六款修改为“本规定涉及的‘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是指申请人持有我市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八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或申请时在我市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八市办理居住登记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受理单位通过系统核实),各城市之间的居住登记时间可以累计互认”。
四、利企惠民有效措施
(一)助力加快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调整优化我市非户籍人口落户政策,逐步提高户籍人口占比,保持常住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适应,实现有质量的稳步增长,更好地保障市民的权益。
(二)助力提高我市人口城镇化率。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调整优化入户政策,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争取人口红利,助力提高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三)助力提高我市人口服务管理水平。通过对市外迁入我市占比高的“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和“投靠直系亲属入户”两个入户核心条款进行调整优化,政策体系上结构合理、内容完备,人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助力提升我市要素协同配置效率。通过推行在户口迁移时进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加快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有助于推动公共服务同城化,进一步促进人才自由流动,缩小湾区城市群差距,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一)增加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登记时长累计互认)户口迁入条款。将第三条修改为“持有我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但申请时在我市参保且在我市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八市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惠州,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落户”,第十六条第六款的对应解释内容也进行相应调整,修改为“本规定涉及的‘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是指申请人持有我市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八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或申请时在我市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八市办理居住登记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受理单位通过系统核实),各城市之间的居住登记时间可以累计互认”,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关于湾区城市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点工作部署要求。
(二)放宽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条件。将第十六条第一款中“不动产权属证书房产用途栏记载为‘住宅’的房屋”内容,修改为“房产用途记载为‘住宅’的房屋”。删除“不动产权属证书”字样,群众即可通过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商业银行或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借款凭证(一次性付款无需提供)办理户口迁入。在便利群众办理户口迁入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释放我市房地产市场活力,满足购房群众在中小学入学前尽快落户、获取学位的实际需求。
注:修改前,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必须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
(三)放宽投靠本市户籍直系亲属户口迁入条件。将第七条修改为“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非本市户籍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删除“在本市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字样,进一步放宽直系亲属投靠本地户籍人口的户口迁入条件,更好的解决我市无房产户籍居民,其异地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父母来惠团聚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