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惠州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当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惠州制造业发展能级,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市政府印发《惠州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十方面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突出支持工业企业达产增效。包括两项具体措施:一是支持企业“新升规”。对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和仲恺区所辖首次“新升规”工业企业进行奖励;鼓励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制定相应的“新升规”企业奖励政策。二是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做大做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突出支持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包括七项具体措施:一是对新认定的制造业省级重点实验室给予经费配套。二是对新认定的制造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奖励,年度评价结果达优秀、良好等级分别给予补助。三是对首次进入高企培育库并获得市科技局推荐申报的企业和通过国家高企认定的企业给予奖励。四是鼓励企业加强与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合作,对成效较好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五是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奖励。六是对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给予奖励。七是对新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且首次通过运行评价达到合格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
(三)突出支持企业提质创优。包括三项具体措施:一是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智能工厂、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二是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三是对新获省级工业设计赛事钻石、金、银、铜奖(含品牌(企业)奖)的作品,给予奖励。
(四)突出支持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工业企业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为重点方向,实施新一轮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持续提升生产质量和效益。对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和仲恺区所辖企业新购置生产设备总额不低于6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其新购置设备额不超过20%进行事后奖励;对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500万元且新购置生产设备总额不低于4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其新购置设备额不超过30%进行事后奖励。
(五)突出支持优势传统制造业企业提质焕新。包括两项具体措施:一是支持食品、纺织服装、制鞋、家具、中医药制造等优势传统制造业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现转型升级。二是支持规上企业上云上平台。
(六)突出支持创建制造业绿色低碳标杆。包括四项具体措施:一是对新获评省级节水标杆企业给予奖励;二是对能效提升、效益良好的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三是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四是对获得国家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给予奖励。
(七)突出支持降低用电成本。包括四项具体措施:一是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制造业企业用电。二是为低压小微企业全面建设外部电力接入工程。三是推动我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和省级以上工业园“转改直”改造。四是新建工业园区在源头上实现供电抄表到户。
(八)突出支持企业开拓市场。主要是支持商(协)会组织举办产业链供应链对接活动。
(九)突出支持企业引育产业人才。包括四项具体措施:一是对新入选国家、省重大人才计划的人才和团队予以配套支持。二是对牵头组建且获评省级产业创新人才联盟(集聚中心)、区域人才集聚平台的单位,给予奖励。三是将企业入选国家、省级重大人才计划情况列入项目评审、评价评分体系的加分项。四是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与引才成效挂钩。
(十)突出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包括三项具体措施:一是支持保障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项目,降低制造业企业用地、用能、融资等成本。二是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三是支持本地上市企业财务公司为上下游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