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修订的《惠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适用于惠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时的市级救助工作。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四个等级
“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灾害救助工作需要等因素,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预案》所称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高温、雪灾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浪、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其中,最低级别的Ⅳ级启动标准为发生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造成全市范围内出现或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0间以上、500间以下,或100户以上、250户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其他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况。
《预案》强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协调和管理灾情报告工作,各相关涉灾部门(行业)及时向本级应急管理部门提供本部门(行业)的灾情及其他相关数据,确保灾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全面,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虚报灾情信息等情况。
《预案》明确,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在自然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反映灾害基本情况的主要指标向市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市应急管理部门接报后2小时内向省应急管理厅报告。对于造成10人及以上死亡失踪或遇险被困的突发灾害事件,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向市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市应急管理部门接报后30分钟内向省应急管理厅报告。必要时,县级、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可通过电话或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越级向省应急管理厅、应急管理部报告,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补报。
全市现有应急避难场所1585个
“惠州市、县、乡、村四级目前共有应急避难场所1585个,基本能满足全市城乡人口避难需求。”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率先在惠阳区开展应急避难场所上百度地图,并实现一键导航抵达,接下来将推动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在百度地图上进行标注。
《预案》明确,灾情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及时启用各类应急避难场所,科学设置受灾人员安置点,避开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易涝区等,防范次生灾害,同时要加强安置点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食品安全、治安等保障,确保安置点安全有序。
在社会动员方面,《预案》提到,要建立健全灾害救助协同联动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完善非受灾地区支援受灾地区、轻受灾地区支援重受灾地区的自然灾害救助对口支援机制;科学组织、有效引导,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灾害救助中的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和公众通过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开展相关活动等。
把房屋修缮加固重建作为灾后恢复重建头等大事
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预案》对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等救助措施和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保障、装备设备保障、科技保障等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为精准开展灾后救助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受灾地区将在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遇到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纳入冬春生活救助范围。”《预案》提到,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结束后,市减灾办将立即部署开展灾后救助工作,受灾地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省、市级救助指导标准、各级财政资金安排、需救助情况等,科学制定救助方案,明确具体补助标准,规范救助资金管理,有序开展各项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在倒损住房方面,《预案》明确,受灾地区将基本住房因灾倒塌、损坏,需要重建、修缮的受灾家庭纳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范围,把房屋修缮加固重建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头等大事,精心谋划部署推进,力争在次年春节前完成重建任务。恢复重建资金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自行筹措、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并鼓励通过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恢复重建。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经济补偿作用,发展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农村住房保险、灾害民生保险等相关保险,完善市场化筹集恢复重建资金机制,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基本住房问题。
记者刘建威 特约通讯员李佳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