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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41300007187648G/2024-00198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11-11
名  称: 关于延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文  号: 惠市住建〔2024〕180号
发布日期: 2024-11-19
主 题 词:

HBGS-2024-9


关于延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

主体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惠市住建〔2024〕180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惠市住建〔2021〕195号)延用至2027年1月24日。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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