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管理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节能环保规范》(编号:GB44499-2024)于2024年8月23日发布,将于2026年9月1日实施。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节能环保规范》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节能环保产品要求以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安装、回收再利用阶段的节能环保要求。力求产品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减少使用或不使用含有有害物质的原材料,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从而在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行业实现节能环保。该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生产、安装、回收再利用阶段及家用电器产品的节能环保。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节能环保规范》全文可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阅,地址http://https--std--samr--gov--cn--s48303b7c40b37.proxy.huizhou.gov.cn/
各有关单位在标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疑问,可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咨询或向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6)秘书处等专业技术机构反映,秘书处所在单位为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联系电话010-63183595。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6日
咨询单位及电话:标准化科,0752-2831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