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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就业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需符合什么条件?如何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呢?

发布时间:2026-06-08 17:43: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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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一次性创业补贴需符合什么条件?

  答:补贴条件: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返乡创业人员,具体包括: 第一类:户籍地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离开户籍所在地市外出求学(指在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求学,下同)、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所辖乡镇(行政区域中无乡镇的可适当调整)创业的劳动者(以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准); 第二类:在第一项列举地区以外市所辖乡镇创业(不含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各类劳动者(有关地市可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资金承受能力等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将县城镇、中心镇除外); 第三类:户籍地为第一项列举地区以外市,离开户籍所在地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市辖区内创业的劳动者;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补贴标准:10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问:如何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呢?

  答:通过广东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云平台进行线上申请。(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

  若在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咨询电话。

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窗口电话

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事务中心

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10号楼附楼一楼大厅

2789351
2789326

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惠城区龙丰新联路5号1楼11号、12号窗口

7809227

惠阳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惠阳区淡水街道上湖东街24号区人社局1号楼303室、306室

3375269
3363717

惠东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专窗

惠东县新平大道209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服务大厅

8801938

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

博罗县商业西街155号2层B厅

6626407

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人才中心、就业促进股

龙门县迎宾大道699号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和三楼

7872261
7870338
7872185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大亚湾大道41号地乾大厦三楼B306室

5579621

仲恺人才交流与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东1号人才服务大厦3楼312室

3278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