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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市公安局等上线单位对热点问题的解答

发布时间:2025-12-31 17:11:36 来源:惠州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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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听众刘先生反映,电动车越来越多,但是管理不到位,比如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占用机动车道,公共宣传少,希望相关部门能指导一下电动车使用安全指南,特别是一些老人开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交管部门有没有什么更好的措施?

  惠州公安局交管支队:

  交管支队将持续开展摩电全链条治理攻坚三项行动,不断强化我市电动车管理。 一是开展非机动车道建设专项提升行动,对事故多发、混行严重等重点路口路段和计划新建的道路、桥梁、隧道等,按照“因地制宜”“应设尽设”原则,制定非机动车道改造提升方案清单,综合采取增设非机动车道、设置物理隔离,以及合理设置非机动车过街通道等措施,系统推进非机动车道建设。二是开展“敬告式”安全执法专项提升行动,积极探索柔性执法与暖心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通过“教育+体验+赠盔”模式,如在重点路口设置宣教点,引导未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观看事故警示片、现场学习正确佩戴方法;要求违法者转发警示信息并参与交通劝导的“角色转换”体验等等,全力提升市民安全驾驶摩电车辆意识。三是开展摩电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提升行动,利用涉摩电交通事故案例制作一批交通安全警示视频,通过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定期集中开展警示宣传,以身边人、身边事为案例的滴灌式教育,不断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二、听众黄先生反映,惠州市惠城区桥东街道东江新城片区,旭日路,旭日一路,旭日二路,东升路,东升一路,东升二路,常年违停严重,交通异常混乱,拥堵不堪,造成片区居民出行不便,红绿灯下违停,黄格违停,安全隐患增加。

  惠州公安局交管支队:

  东江新城片区(特别是东升一路、二路、旭日“一带一路”)一直以来是交管部门的重点管理区域,您所反映的问题我支队已转递给管辖大队(惠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江东大队)进行重点跟进,持续加大该片区的违停整治力度。

  

  三、听众陈先生反映,本人是出租车司机反映每天凌晨送猪肉的车闯红灯、超速、遮挡车牌。造成很大安全隐患,应该是肉联厂出来的送猪肉的车辆。请相关部门对于这种行为进行管制。

  惠州公安局交管支队:

  根据听众反映问题,交管支队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全力打击闯红灯、超速、遮挡车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一是加强肉联厂周边路段的巡逻频次,依法打击制止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通过智能监控系统,加强对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的非现场抓拍和追踪。三是联系相关肉类加工、物流配送企业,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通报相关违法情况,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听众陈先生咨询,惠城区小金口金泉路中间有一条大道是规划的市政道路,通往博罗体育大道,规划几年时间了,但是一直没有打通,目前仅通了一点点小路,全程没有打通好没有达到市政道路的标准。

  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经查,市政府有此道路建设规划,内容为建成白铁路西段,西接博罗体育大道,东接现状金泉路。我中心已将项目建设计划报请报市发改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申请纳入2026年项目建设储备库内,上报政府审议,我中心最终将按照市政府批复城建计划对市政道路基础设施进行

  

  五、听众卓先生咨询,市区鳄湖路、南坛北路等人行道设施老旧,影响出行和商铺经营,政府部门有何措施?

  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据统计,中心区使用年限超过10年人行道约有200余条,占比约为55%,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道路约有80余条,占比约22%,主要集中在桥东、桥西、河南岸等区域。这些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人行道,往往因为树根凸起,机动车违规停放、碾压,自然侵蚀等问题,导致基层沉陷较为严重,并且样式老旧,既不能满足市民出行需求,也不能满足城市的景观需求。此时“缝缝补补”不仅效果差而且维持时间短,反复修补还造成了资源浪费、“治标不治本”。针对以上破损较为严重,群众需求较高的人行道,我中心提出了“每年完成十条以上人行道整体改造”的目标。

  我中心根据人行道的破损程度、实际通行流量、群众需求等因素,综合研判,细致选点,优先升级改造市场、学校、景区等人流量大的区域、优先升级改造安全隐患突出的人行道,2021年至今,我中心已经累计完成了东湖西路、三新南路、鳄湖路等90余条人行道的改造升级任务,累计改造提升面积约为11万平方米。通过改造提升,人行道的基层、面层病害得到修复,景观风貌与周边环境更加协调,无障碍设施更加完善,车辆违停现象、树根凸起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显著提升了城市重点功能区周边人行道功能,保障了群众步行安全,系统提高了城貌品质,为商铺经营创造了良好条件。

  

  六、听众黄女士咨询,经常夜间行车会发现,绿化带树林太茂盛会影响路灯的灯光,对道路园林绿化遮挡路灯光线如何处理?

  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园林各类设施管护工作,我中心制订《市政园林设施巡查制度》,按职责分工组建巡查队伍,成立信息共享工作群,实时联络处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针对道路园林绿化遮挡路灯光线问题,我中心开展“修树透亮”行动,城市照明巡查队伍将绿化遮挡照明点位制成负面清单,由园林绿化部门根据清单制订修剪计划,逐路段统一实施修剪作业,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今年以来,先后排查处理绿化树木遮挡交通标识、信号灯等交通设施类安全隐患100余处,遮挡照明“黑点”700余处,修剪道路树木838株。采取措施后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得交通标志、信号灯等更加清晰可见,道路两侧的视野更加开阔,让司机和行人能够更清晰地感知道路状况,改善了行车环境,降低了因视线不佳而导致的驾驶风险,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听众李先生反映,惠城区水口街道新力花园一期15栋3301号,发现小区有主体结构钢筋锈成了渣,不只自己家,小区很多栋都出现这个问题,11月份惠城区住建局和开发商均已看过现场,确认是质量问题,也是施工问题,采购和安装都存在问题,李先生和其它业主提出维修和赔偿,至今都没有得到回复。目前已出现家人在家里被砸伤的情况。

  惠城区住建局质监站回复:

  一、关于该项目的基本情况

  新力城花园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该项目由惠州市汤普实业有限公司开发、江西省新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分为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在项目“爆雷”前于2019年全部交付使用。2021年初,该项目开发商新力地产资金链出现问题,后经各方努力于2023年8月8日全部完工交付。目前建设单位只保留1名管理人员常驻惠负责处理项目后续问题,施工单位也仅留1人管理人员在惠负责处理项目质量维修。

  新力城一期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6月陆续交付使用。2022年左右新力城一期15栋3301业主徐燕(女,身份证号4309031979*******8)、李金(男,身份证号4309031979*******3)夫妻开始投诉其所有的房屋存在漏水问题。

  二、关于前期业主投诉该房屋漏水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关于该房屋漏水问题的信访情况。2022年左右该户业主李金、徐燕夫妻开始通过网络投诉反映该房屋存在漏水问题,并要求赔偿因漏水导致室内家具局部泡水造成的损失。因未能与建设单位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徐燕于2023年12月5日到我局采取不合理方式维权,情绪极其激动,在办公区域大吵大闹,对相关人员进行辱骂,趁人不备跑到大楼外伸平台扬言跳楼,以极端手段施压。

  (二)关于对该房屋漏水问题的处理情况。收到相关质量问题网络投诉后,我局第一时间要求开发商安排维修人员对该房屋进行维修处理并多次组织双方对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开发商惠州市汤普实业有限公司当即安排维修人员对该房屋进行维修处理,并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对该屋面重新做防水处理,但就房屋漏水导致家具泡水造成的损失迟迟无法与业主达成一致。

  在业主于2023年12月5日到我局极端维权的当日,我局再一次组织该项目施工单位、业主召开现场协调会,从严要求施工单位积极履行企业责任,切实解决业主的损失问题。后经协调,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解决协议书》,明确“由新力城一期施工单位江西省新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业主赔付16万元;业主承诺关于该房屋后续质量问题均走正常维保流程,过保后所有质量问题与新宇公司无关,不再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向新宇公司主张费用,不在任何平台以任何形式发表、散布、制造负面信息损坏新宇公司企业形象。”

  三、关于当前业主对该房屋的质量信访情况

  前期漏水问题于2023年12月5日彻底解决后至2025年11月9日,我局均未收到业主对该房屋质量问题投诉。该户业主于2025年11月9日向物业公司反映该房屋出现楼板底部钢筋露筋及锈蚀问题。在我局组织双方协商但未能就赔偿金额谈妥后,业主于11月28日上午来我局反映其房屋楼板底部钢筋露筋及锈蚀问题,其间徐燕情绪激动,攀爬到区住建局二楼平台外侧抛洒自制传单,并威胁跳楼。我局在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与公安、消防等单位到场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徐燕不停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拒绝救援人员靠近、拒绝离开危险的外伸平台,并多次扬言不满足要求就跳楼。后经现场人员劝说,徐燕于当晚9时许离开二楼平台返回室内。次日,因徐燕自称身体不适及以头撞击办公桌子导致头部流血,我局先后2次拨打120,协调医护人员到场。但徐燕在现场大吵大闹、不让医生靠近,不接受医生的任何治疗。其后,业主徐燕、李金及其亲属自行携带床铺、折叠椅、被褥、衣物、排插、热水壶、笔记本电脑等生活用品,在我局2楼、4楼办公区域过道铺床滞留到12月4日晚,滞留期间徐燕继续采取哭闹、谩骂、撞头等极端方式扰乱正常办公秩序。公安机关于12月4日晚以扰乱正常办公秩序为由将其带走,在带走过程中徐燕仍采取哭闹、到厕所割脉自残等极端方式。后业主于12月4日通过“惠民速办”一体化平台反映该情况。

  四、对当前反映问题的处置情况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11月9日收到新力城物业公司反馈该业主向其反映该房屋出现房顶露筋问题后,立即与业主联系沟通并反馈给开发商及施工单位,随后于11月12日上午到业主家进行实地查看,现场发现仅有一处存在楼板底部钢筋露筋及锈蚀问题。12月13日发函给新力城开发商惠州市汤普实业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江西省新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责令相关单位对该问题出具处理方案。施工单位江西省新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11月14日安排工作人员到业主家再次进行查看,并于11月20日出具相关的处理方案,并把该方案告知业主。但业主李金、徐燕夫妇对该方案表示不认可,并于11月26日自行凿开屋顶后发现多处钢筋锈蚀现象。

  为加快解决该业主反映的房屋质量问题,我局分管领导黄和忠副局长于11月25日召集业主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到我局进行现场协调。会上业主明确不同意施工单位的处理意见,并提出由施工单位先行赔偿约70万元等诉求,但施工单位负责人对业主提出的赔偿诉求未能当场进行答复。我局现场要求施工单位深入研究后于一周内对业主提出的诉求逐一进行回复。

  黄和忠副局长于11月26日上午组织我局质监、技术服务中心、建工(信访)等部门召开研判会,形成如下解决方案:1、成立新力城一期15栋3301室业主反映房屋天面楼板底板钢筋锈蚀问题处置工作小组,由黄和忠副局长作为组长,质监站戚雄标为副组长,质监站黄奕宁、范仲琳、建工股吴思昊、检测技术服务中心邝伟源为小组成员。2、会议要求大家严格按照《广东省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置。3、会议确认新力城一期15栋3301室业主反映房屋天面楼板底板钢筋锈蚀问题,情况属实。4、会上大家充分讨论了房屋天面楼板底板钢筋锈蚀问题:根据业主提供的照片及工作人员到现场查勘,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8.9条混凝土缺陷修整,属于质量缺陷问题。5、约谈开发商和施工单位,责成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处理质量问题及和业主协商赔偿问题。6、采取措施:(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责成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必须履行保修义务并和业主协商赔偿问题。(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责成开发商及施工单位和业主委托双方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验算。(3)根据检测结果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双方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出具处理方案,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处理方案进行施工。

  黄和忠副局长分别于11月26日上午、11月27日下午再次约谈建设单位汤普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陈俊城及施工单位江西省新宇建设工程负责人李明伟讨论并落实以上整改方案。

  在11月28日发生极端信访行为后,我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协调直到当天深夜,并于12月1日、12月5日召集质监、建工、房产、物业等相关股室负责人研究处置措施。黄和忠副局长从11月28日起一直在现场安抚业主情绪、协调业主生活需要、组织推进解决业主的维修赔偿问题,直到次日周六下午业主情绪稳定后方才离去继续部署后续处置工作。

  该业主在我局滞留期间(11月28日-12月4日),我局始终本着解决房屋质量问题的态度,积极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业主进行沟通,责令开发商按照处理的方案加快开展相关检测工作、出具施工方案。同时,做好业主情绪安抚和便利生活等工作,提供必要的餐食和茶水,不存在业主反映的谩骂威胁、不作为等情况。

  我局始终重视该质量信访问题,于12月11日在水口街道办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召开协调会,参加人员有区住建局黄和忠、戚雄标、黄奕宁、范仲琳、凌一越,水口街道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务部李康泰,建设单位汤普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陈俊城及施工单位江西省新宇建设工程负责人李明伟,业主李金及其弟弟。在我局的深入调解下,业主同意将诉求鉴定、维修和赔偿等费用降低到20万元,施工单位也从原来拒不协商赔偿问题转变为同意支付鉴定、维修和赔偿共8万元。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但态度明显松动,并约定下周三(12月17日)再次召开协调会。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加快房屋质量问题整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办法》“需要进行检测的,应委托双方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和“在处理质量缺陷过程中,投诉人应配合责任单位实施处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局将要求建设单位和业主互相配合加快开展检测活动,出具正式《房屋质量鉴定报告》,明确问题成因、影响程度及整改建议,并该报告将作为后续质量整改及责任认定的核心依据,做好问题整治、善后赔偿等一系列工作。

  (二)构建建设“好房子”长效机制。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好房子”建设的工作部署,严把材料关、质量关、验收关,加力推进“好房子”部署落地见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住房品质的需求。


  八、听众邓先生反映,07年购买麦地路28号B栋2期602,是2手单位集资房,当时手续都是齐全的,目前想出售,但是目前要求要补地价,房产交易中心核地价的时候是按自建房要求10%的标准,但是邓先生买的时候认为是商品房,并且了解到,商品房和集资房的补价是5%,目前就是卡在房产交易中心,这个补价问题上。

  惠城区自然资源局用地股回应,因为邓先生无法提供集资建房的相关证明信息,目前提供的是属于自建房的申请资料,所以按着相关规定只能按相应税率补缴。


  九、听众符先生反映,麦地马庄路麦迪新村北二期N1栋业主,没有地下停车场只有路面停车,小区道路比较拥挤,但是现在102业主在楼栋下公摊转角位置30多平方全部用铁栏、水泥围起来做私家小园,导致小区电动车没有办法规范停靠,只能停靠周边,严重影响小区消防,影响医疗救护车。小区物业表示没办法管理 ,城管部门也不回复。

  桥西街道办回应:

  一、群众反映问题及初步回复:经麦地社区核实,居民符先生反映N2栋1梯1楼业主占用公共区域影响电梯安装,该问题符先生亦通过惠民速办反馈,我街道已于12月10日回复,目前电梯安装协调工作正推进。

  二、公共区域占用核查情况:街道综合执法队与麦地社区现场核查发现,1楼现有厨房及门前院子建成超20年,产权复杂,暂无法判定是否为违建,执法队计划调取住房规划图纸进一步核查。

  三、电梯安装进展及后续计划:街道与社区已联合协调,1楼业主同意让出厨房区域建电梯,2-7楼业主初步达成补偿方案(帮建厨房或经济补偿),现需协商具体建厨方案及补偿金额。

  后续,我街道将组织社区及相关部门引导双方理性沟通,待意愿趋近一致后,由社区组织现场调解促成共识。感谢贵栏目监督,我们将持续发力,保障居民生活安全有序。


  十、听众朱先生反映,博罗县泰美镇罗银村X199县道因为塌方进行施工,现场被全封闭,完全不考虑村民出行。

  泰美镇政府回应:

  (一)事件背景

  因近年台风汛期频繁,导致我镇X199县道今年部分路段发生滑坡,加上今年“韦帕”、“桦加沙”、“米娜”等台风带来强降雨,导致山体湿滑,石土松软,无法进场抢修,先采取简易清理及“半封闭”通行措施,进行临时管制。另,罗营村还有另外一条村道,可以绕行外出,不影响村民日常生产生活。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当前已进入“枯水期”,降雨少,且近段时间山体水分蒸发,石土相对较为稳定,是施工的黄金期,为预防有滚石滑落,伤及行人,及时消除该路段交通安全隐患,经研判协调,定于12月底开展为期约20天(具体以实际施工进度为准)的清运工作,需对该路段进行全封闭限行。同时告知村委一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争取早日完工,提前做好道路清障,服务好“春运回乡期”,便于村民出行。

  从泰美镇提供的现场图片可以看到,边坡好多落石挂在半山腰,随时有滑落风险,所以考虑到村民安全才采取全封闭施工。


  十一、听众王女士反映,惠阳区淡水街道盛事翡翠小区物业以个别业主拖欠物业费为由,将A、B栋共四部电梯停用了三部电梯,导致小区业主出行受到严重的影响。物业说是供电停的电梯,供电说是物业拖欠费用没有交电费。

  淡水街道城市管理办张主任回复,当天接到行风热线反映后,当即与供电所进行了沟通,为保障交费业主的权益,已与供电所沟通,保证每栋楼开通一部电梯保障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