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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市应急管理局等上线单位对热点问题的解答

发布时间:2024-12-31 11:05:44 来源:惠州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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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听众温先生咨询,年关已近,作为普通市民应该如何防范盗窃。

  市公安局:如发现自己的财物被盗窃,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应立即报警,公安机关会全力开展侦查,全力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同时,也请广大市民群众加强自身防范,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譬如,选择一款质量好的防盗网和门窗,及时关闭好所有的门窗,就能有效预防入室盗窃。再如,将自己的电动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再多加一个U型锁,就可以有效减少电动车被盗窃的概率。又或者把自己的小车停放在地下车库或有人看管的停车场,人离开前拉一下车门确定是否锁好,驾驶室内不存放有价值的物品,就可以极大减低被盗窃车内财物的概率。

  二、听众张女士咨询,遭遇电信诈骗如何降低损失?

  市公安局:目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嫌疑人的洗钱方式非常多,速度非常快,被骗资金最快能在数分钟后便被取现,市民如不幸被电信网络诈骗,应该第一时候拨打110报警,积极配合民警开展进一步的工作,我市各派出所在接到报警电话后,均能第一时间对嫌疑账户开展止付工作,对止付钱款,我市公安机关坚持“能挽回一点必挽回一点,能快一点返还必快一点”的工作理念,积极认真落实部省关于资金返还的各项工作安排,将钱款依法按程序返给受害人。同时,在这提醒大家平时一定要多渠道了解一下反诈防诈知识,关注国家反诈视频号、抖音号、“惠州反诈”公众号等,了解新近高发诈骗类型和防范技巧。

  三、听众李先生咨询,小区高空抛物砸车,小区没有这个位置视频监控,但是从当事人家中监控以及车辆监控基本能够确认高空坠物责任人,当时报警之后派出所来的辅警不作为,在责任人不承认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下,不履行职责,让当事人自行协商。被砸车玻璃产生费用没有人站出来承担责任。当下高空坠物已入法的情况下,派出的到场人员,不站出来积极处理,有渎职嫌疑,仲恺高新区惠新派出所不作为。

  市公安局:根据听众反映的高空抛物问题,仲恺公安分局立即组织专人对该事件进行核查,该受损车辆已由保险公司进行代位追偿。目前因现有证据暂无法查明高空抛物的具体行为人以及无法确定高空抛物行为人是否有主观故意,下来如有新的证据,公安机关将跟进处理。另,您反映惠新派出所现场出警人员的问题,已由仲恺公安分局督查部门进行核查,详细情况将有工作人员跟您联系。

  公安机关温馨提示:高空抛物是一种违法行为,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共同抵制高空抛物行为,杜绝高空抛物现象。

  四、网友熊李先生反映,2024年10月31日,其前往小金口某一加油站加装柴油,工作人员拒绝其用桶去添加散装的柴油,并称未接到职能部门关于个人加装散装柴油的新规,个人加装需持公安机关开具的凭证,认为不合理,现要求解决市民群众加装散装柴油问题,请相关部门协调处理,说明公安部门管控的理由。

  市公安局:根据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全面建立、严格落实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制度,对散装购买汽油的单位和个人,加油站要认真查验和登记购买人或经办人的单位、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等)、购买数量及用途等。感谢您对公共安全工作的理解和关注。

  五、刘先生反映,他所在的惠东县安墩镇白沙村委赵双小组,村道没有安装路灯,在今年5.30号很我们节目组反映过,目前没有解决。当地政府表示目前几个村小组均没有路灯,相关费用也需要上级政府的审批,目前财政无法满足拨款。

  刘先正所在的惠东县安墩镇白沙村委赵双小组,村道没有安装路灯,在今年5.30号跟我们节目组反映过,目前没有解决。 当地政府表示目前几个村小组均没有路灯,相关费用也需要上级政府的审批,目前财政无法满足拨款。

  六、郭女士反映,中医院住院部理疗科,病人在做理疗的时候个人隐私得不到保护,床位上没有配置遮帘,对于病人非常不尊重。

  记者向市中医院了解到,12日通过电台行风热线了解到该患者反映的问题后,市中医医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已在各科室病房增设了可移动屏风。并计划采购一批医用隔帘,安装在各病房,进一步保护患者隐私。下一步将对医务人员加强培训,提升保护患者隐私的意识。

  七、郭先生建议,是否可以建立奖惩机制,对于投诉举报个别人员带电动车电瓶回家充电问题,核实后相关部门给予奖励。

  2023年11月29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学报投诉奖励办法的通知中,第五条明确 对举报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奖励:(一)经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属实,依法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的,给平100元人民币奖励:(二)经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属实,依法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给子200元人民币奖励:(三)经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属实,依法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或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给子500元人民币奖励。同一举报人每月在本市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

  八、胡先生反映,博罗县罗阳镇莲湖村村委会广场装修工程欠工程款3万多元,工期一个多月,去年过年的时候就答应给,到现在都没处理。

  两路记者分别向胡先生合作的包工头和当地政府进行了核实,罗阳街道方面表示,当时这个工程是属于东江画廊项目,目前叫做富楼山水,有关工程款当时是按期按进度支付的,没有拖欠问题,建议胡先生向委托他施工的承包方进行维权。另外记者联系到胡先生上一级承包方经理时,对方表示当时的工程款已经结清,不存在拖欠,鉴于双方意见不一致,节目组建议胡先生可以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九、黎女士反映,在桥西街道下铺路1号紫金苑,早上7~8点就有人开始在滨江公园路口跳广场舞,噪音特别大,影响业主休息。曾经给相关部门反映过,有监管部门去处理,但是反反复复出现。黎女士的诉求:希望相关部门进行监管,杜绝噪音污染。

  据记者了解,2023年2月16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广场舞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对广场舞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场地等进行明确规定,并将于2023年3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办法》对广场舞活动有了明确的定义——指利用城市广场、公园、文化体育场馆户外场地、街道两侧开阔地带等户外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开展的以排舞、有氧健身操、搏击操、啦啦操、健身腰鼓、健身秧歌等为主要活动形式的健身娱乐活动。

  在职责分工方面,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建立由生态环境、城管执法、公安、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组成的广场舞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指导广场舞管理工作,加强协同配合、信息共享、动态监管,协调解决广场舞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最受市民关注的是,根据《办法》,开展广场舞活动所产生的噪声不得超过惠州市声环境功能区相应的环境噪声标准限值: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噪声限值昼间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噪声限值昼间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噪声限值昼间为65分贝,夜间为55分贝;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按交通干线具体情况分类。上述时段中的“昼间”是指早晨六点至晚上十点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时段。

  城管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广场舞活动监督方式,受理、处置群众的举报或投诉。举报事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城管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并告知举报人。

  值得一提的是,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广场舞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由城管执法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如果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梨女士反映的问题,我们联系到桥西街道,街道党政办表示这个问题需要社区先去沟通,于是又找到下埔社区,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向管片负责人反映这个情况,又续节目组也会继续关注。

  下埔小区谢姓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投诉他们也关注很久了,也多次去进行宣传教育,也和滨江公园管理处达成共识,通过每天巡逻去改善这个问题,宣传教育过程中,广场舞方当时人也表示会注意,但这个问题一直还是反复,接下来,如果警告之后还是拒不改正,他们也会向上一级执法部门反映。

  十、胡先生反映,位于泰美镇新新村永新小组 ,在补偿土地青苗款方面,有争议,把补偿款给到了其他人(已补偿到位),有一部分补偿给到胡先生1.5万,但胡先生不同意(没有要这部分款项) 这块自留地是胡先生自己开荒,但地块归属属于锅新小组,胡先生诉求是按照原来的赔偿全部给到位。

  泰美镇作出了明确答复:关于胡先生反映的土地问题,经过查询,目前该土地未征用,故不存在土地青苗款未发放问题。

  十一、李先生反映,仲恺区沥林镇万象湖花园自来水浑浊影响10栋住户,沉淀物主要是沙子,有三年时间了,跟物业反映过,但目前还没有解决。

  经过了解,物业公司解释说,以前确实有类似情况,但是目前已经整改没有出现过了。这次李先生反映的问题,是二次供水池刚刚经过清洗,出现短暂的浑浊现象,也和住户进行了解释,得到理解。此外,今后二次供水池在原有的按照规定清理次数基础上,将每年额外进行多一次到两次的清洗,保证清洁,供水卫生。

  十二、吴先生反映,7月26日在比亚迪汽车提新能源车,自己是在7月20日付全款支付的,发票手续等都齐全,但是却不能申请新能源汽车补贴。

  市商务局市场科表示,惠州市推出的购车补贴是根据商务部、广东省商务厅相关政策按要求进行,吴先生购车时间上和政策是不符合的,记者陪同吴先生到市商务局进行了解,吴先生当场表示理解。

  十三、李先生反映,在马安镇新乐二路群乐市场流动摊贩疏导点,2022年12月市场招商,打着与马安镇政府共同开发的批发市场的名头,交了押金8万多和进场费3万,装修花了3万多,交费之后发现市场没有合法手续,属于违建,无法办理营业执照,2023年1月份市场经理同意搬走承诺退还押金,但至今未退,(投资市场方:广东东达明盛实业有限公司、明富强实业有限公司,法人同一人,曾明荣),至今为止20多户都受其害,无法得到维权,已到马安镇政府信访过,但是没有任何结果。目前合同马上到期,担心押金拿不回来。

  经过到马安镇了解,该地块属于外来部门产权,确实存在着办理不到执照现象,马安镇也积极进行了调处。记者试图联系到投资方曾某进行现场采访,但是被他拒绝了。

  十四、苗先生反映,12月22日晚上大约七点左右,到小金口医院门诊开感冒药,然后到收费窗口的时候,苗先生说自己是今年刚把定点转过来的,收费人员说需要让医生重新开单,重新开单之后,药费从30多元涨到了50多元。同样的药为什么说用促销反而开贵了,普通的感冒药是否需要这么贵,需要医院给出说明,怀疑浪费公共资源,骗取医保费。

  经过小金口街道的核实反馈,该电话号码不是苗先生的,当天晚上也没存在苗先生所描述的这种现象。

  十五、刘先生反映,他本人是惠城区龙丰街道华侨公寓1栋601业主,2022年10月开始每天白天水流小,20时左右没有水,严重影响生活,与物业反馈为得到解决称原因是水厂施工导致,要求核查原因,尽快恢复居民用水,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市民于2024年12月18日19时48分来电追加:12月18日物业与供水公司到场,但物业推给供水公司,供水公司又称供水无法到六楼,属于二次供水问题,让其自行解决,现双方互推,其用水问题得不到解决。市民于2024年12月20日23时来电追加:目前依旧还是没水,每天夜间20时停水至隔天凌晨1时才会回复供水。请相关部门针对民生问题进行解决处理。

  经过记者了解,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确实存在这种现象。物业经理说,不可能因为刘先生一户人家就动用大量资金去维修建设一个二次蓄水池,也不现实。目前小区普遍用水都是采取加抽水机泵来进行,刘先生反映的问题,坏了两台机子,可能是使用不当导致的,也曾经和他沟通过,建议他在购买一台,加个大概是800多元,目前正在沟通之中。

  十六、王小姐反映,今年9月份的时候,在boss直聘上面看到惠阳的壹品家政有限公司招文员,咨询了他们,他们把人吸引到公司之后要求你报名,即使是文员,也要报名交学费,然后才可以做他们的工作。当时交了3980块的学费,在学习了15天左右之后结业,发了两个证书。但是后面就没有在他们这里工作,去一个产康中心上班。产康中心就不认他们的这个证书说是没有权威的。王小姐就要求开学费发票,也不给开发票,说服务行业是不能开发票的。王小姐希望节目组可以帮助到她,要回学费。

  记者进行了跟进,首先打了王小姐提供的该公司负责人的电话,一名男子表示是王小姐不断进行骚扰,他辞职了,此事和他无关。随后,在记者的引导下,王小姐先后到市场监管部门、人社部门和税务部门进行了举报。对于王小姐的反映,人社部门表示按照规定需要60天给出答复。

  十七、杨小姐反映,12月9日,政府征收良湖大道良井段的路,征收涉及14个小队,她属于8队,经和村主任沟通过,村长说这个外嫁女是历年以来都不分的。杨小姐说,户口一直没有迁走也没有签任何放弃分红的协议,不参与分红很不应该。她想要节目组帮帮她。

  该村小组长向记者表示,只是一个意向,目前还没有分红。而杨小姐在记者的指导下,咨询了法律人士,目前惠州也有这个先例的判决,杨小姐表示,最终可能会走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十八、陈先生反映,他在2023年5月份在仲恺惠环平南佳能兆业超市广场买了房子,合同上是今年的4月份交房。但是,4月份交不了,公司又说年底交房,现在又说明年6月份交房。他每个月四千多房贷,还有外面租房一个月一千多,想诉求节目组帮忙,看什么时候交房。

  记者经过和集团建设部门联系,一名姓谢的负责人表示,确实存在这种现象。但是目前也在赶工期,预计明年的五六月份会交楼,随后他又把工地施工的图片视频发给记者,证实每天都在开工建设,他说,关于延迟交楼问题,会按照合同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