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衔接,我局起草了《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6月24日至7月24日期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意见征求期满,未收到社会公众各类途径反馈的意见建议。现将收集意见建议情况主动向公众公开。
感谢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参与和支持。
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