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
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
制定计划的通知
惠府办函〔2025〕29号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惠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按计划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任务
市司法局要加强统筹指导,切实做好合法性审查把关和备案工作,推动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落实落地。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修订)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调研论证,按计划要求向市司法局报送送审稿及相关材料,未按计划完成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起草任务的,要及时与市司法局沟通,并书面向市政府说明原因。
二、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标准化制度化建设
市司法局要强化指导监督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起草(修订)单位要严格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惠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要求,依法履行评估论证、社会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内部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风险评估等起草程序,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要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切实注重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要求,起草文件应当讲求必要性、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制定配套文件应当直接提出具体落实措施,不搞“大而全”,不简单照搬照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违法设定下级机关和基层组织的责任和义务,加重基层负担。
附件:惠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
附件
惠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
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项目(4项)
(一)惠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第一季度送审);
(二)惠州市老年人乘坐公交车优待实施办法(市交通运输局起草,第二季度送审);
(三)惠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市卫生健康局起草,第二季度送审);
(四)惠州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市自然资源局起草,第三季度送审)。
二、修订的规范性文件项目(1项)
(一)惠州市民宿管理实施细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起草,第二季度送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