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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41300007187648G/2025-00066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3-07
名  称: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惠阳区实施市级规划行政职权的决定
文  号: 惠府〔2025〕13号
发布日期: 2025-03-10
主 题 词: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惠阳区实施

市级规划行政职权的决定


惠府〔2025〕13号


惠阳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促进惠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委托惠阳区实施市级规划行政职权。惠阳区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要依照职权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衔接沟通,确保相关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一、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

  对委托实施事项,要细化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执行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监管措施等。职权委托后,市自然资源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委托事项的承接机关、委托日期、具体内容等信息。自委托之日起,由承接机关按职责权限办理相关事项。

  二、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

  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业务指导;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委托职权事项监管;委托期满前,组织对实施工作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完善的建议。

  三、承接机关要依法履职尽责

  承接机关要及时将受委托职权纳入权责清单管理,制订实施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严格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规范规划编制和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承接过程中出现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


  附件:惠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委托的市级规划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7日     

  

附件

惠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委托的市级规划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市级实施单位

处理决定

1

控制性详细规划(含调整)审批

政府内部管理事项

市人民政府

委托惠阳区人民政府实施

2

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含调整)审批

政府内部管理事项

市人民政府

委托惠阳区人民政府实施

3

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含调整)

政府内部管理事项

市自然资源局

委托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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