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八批火灾
隐患重点地区验收结果和挂牌督办第九批
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
惠府办函〔2022〕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全市第八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以下简称重点地区)自2021年挂牌督办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持续深入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累计投入整治资金2199万元,排查整治单位场所4951家,消除火灾隐患29995处,新增市政消火栓252个,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6029个、联网式无线感烟探测报警器1353个,培训公众超过15万人,有力提升各地本质消防安全。在各县、区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市消安办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6个重点地区整治情况进行实地评估验收,并组织开展实地抽查和资料审查。经综合评定,惠城区龙丰街道、惠阳区淡水街道西北片区(排坊社区、滨河社区、白云社区、土湖村)、惠东县安墩镇、博罗县公庄镇、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新寮村、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环街道按期完成整治工作任务,验收合格,予以摘牌。摘牌的地区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深化和巩固整治工作成果,继续做好整治工作“回头看”,切实防止隐患反弹。
为进一步抓好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挂牌督办整治工作,通过以点带面,科学治理,推动我市消防工作深入开展,提高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切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更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结合各县、区排查上报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情况,综合各县、区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情况,经实地调研评估,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第九批7个重点地区进行挂牌督办(详见附件2)。被挂牌督办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分析评估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制订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完成整治任务。市消安委将于2022年底组织对各地重点地区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予以摘牌;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继续挂牌督办,整治工作验收情况将纳入市政府对各地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市消安委将成立工作督导组对各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指导和随机抽查。
各县、区整治方案和工作联系人名单请于2022年5月31日前报市消安办,并于每月底前将当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消安办。
附件:1. 予以摘牌的第八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
2. 挂牌督办的第九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
3. 惠州市第八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实地评估报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附件1
予以摘牌的第八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
附件2
挂牌督办的第九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