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FGS-2026-4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惠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有效期的通知
惠府函〔2026〕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经评估,现决定将《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惠府〔2021〕23号)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