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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因成片开发的需要,需征收博罗县泰美镇新星村股份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于成片开发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博罗县泰美镇新星村股份集体经济组织位于创新路西面地段的集体土地(详见公告附件,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7353公顷(折合11.0295亩)。 四、公告期限: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26日。 五、工作安排: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26日,博罗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惠州市博罗县2026年度第五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红线图
博罗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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