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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府告〔2026〕85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稔山镇稔石村地段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惠东县城镇建设用地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惠东县稔山镇稔石村地段,属稔山镇稔石村卜屋、长兴、汉塘、石井经济合作社等农村集体土地,四至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四至界线图》(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1.6183公顷(24.2746亩)。 四、公告期限: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25日。 五、工作安排 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25日,惠东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四至界线图 惠东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1日 (联系人:稔山镇政府叶俊阳,联系电话:13680894221) 附件:拟征收土地四至界线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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