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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政府于2026年5月27日发布的《博罗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本公告为惠州市博罗县2026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公告)》(博府征补告〔2026〕14号)。由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系统数据变化,造成征收土地面积减少,计算征地社保费用有出入,现将更正部分公告如下: 一、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 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 | 总面积 (公顷) | 农用地(不含 林地)(公顷) | 龙溪街道埔上村红星组股份集体经济组织 | 2.2707 | 2.2707 | 龙溪街道埔上村东风组股份集体经济组织 | 0.4 | 0.4 | 合计 | 2.6707 | 2.6707 |
二、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规定,核定该项目按全市平均每亩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7.11万元23%的比例标准一次性计提征地社保费预存入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费用合计65.5109万元,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三、其他事项 公告时间: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7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 1.《博罗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本公告为惠州市博罗县2026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公告)》(博府征补告〔2026〕14号) 2.惠州市博罗县2026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红线图
博罗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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