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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林业局: 《关于申请审批广东省惠州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惠市林函﹝2026﹞6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的广东省惠州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0-441300-04-01-565209)。 二、项目单位为:惠州市林业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和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龙门县、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梁化林场、象头山林场、汤泉林场、鸡笼山林场、罗浮山林场、九龙峰林场、东江林场、水东陂林场、平安林场。项目建设内容为取水系统新建泵房3座,水源泵6台,接力泵2台;储水系统新建立式单体储水罐25座,立式单体圆柱形储水罐5座,固定蓄水池17座;新建输水管网设施61900延米,节点出水消防栓92个;人工瞭望塔新建铁塔13座,塔房2座,塔道2.8公里;基础设施新建物资储备库3座,新建固定防火检查站8座,新建智能野外火源管控站(移动防火检查站95座、卡口视频93个、语音播报杆93个、道闸杆93个、微型消防站93个);新建森林防火队伍综合性驻地营房1座共2970平方米、训练场地1处共2930平方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724.0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203.50万元、其他费用343.22万元、预备费177.3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与地方配套资金,其中惠东县依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文件精神,按中央与地方8:2的比例投资,市直和其余县(区)按中央与地方6:4的比例投资。具体比例为中央投资2531.41万元,占总投资67.97%;地方配套1192.65万元,占总投资32.03%,其中市级财政承担652.02万元,县(区)财政承担540.63万元。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要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采取工程节能措施,确保工作质量。要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六、工程招标投标具体事项核准意见附后。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抓紧做好2026年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国债资金及中央预算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发改农经函﹝2025﹞1497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2026-2028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惠府办函〔2026〕15号),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关于出具广东省惠州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函〉的复函》(惠城自然资函〔2026〕651号)、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广东省惠州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的回复意见》(惠阳自然资〔2026〕185号)、惠州市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关于出具广东省惠州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函〉的复函》、惠州市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广东省惠州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复函》(博自然资函〔2026〕430号)、惠州市龙门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关于出具广东省惠州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函〉的回复意见》,惠州市林业局、惠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广东省惠州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征求审批广东省惠州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意见的复函》(惠财建函〔2026〕58号)。 八、请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按照基建程序规范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 此复。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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