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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惠州市城镇老旧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的请示》(惠市水司函〔2026〕1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惠城区、惠阳区、仲恺高新区内相关片区供水问题,提高供水率,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由你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惠州市城镇老旧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511-441300-04-01-327153)。 二、本项目位于惠城区(河南岸、小金口、江北、江南、龙丰、桥东、桥西、汝湖、马安、三栋、芦洲)、仲恺高新区(惠环、陈江、潼桥)、惠阳区(平潭、良井及永湖片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惠城区(河南岸、小金口、江北、江南、龙丰、桥东、桥西、汝湖、马安、三栋、芦洲)、仲恺高新区(惠环、陈江、潼桥)、惠阳区(平潭、良井及永湖片区)区域漏水严重且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进行改造及更换,改造管道长度约391公里,更换水表约26.9万套,同时完善分区计量系统。主要分为四个部分:1、对管网年限使用较久且漏损较大的市政管网进行更换,改造及更换DN300-DN1600给水管道约34.2公里;2、对片区老旧水表逐步进行更换,共更换水表269407套;3、完善惠城区分区计量系统,改造分区流量计164座;4、对市供水公司管理的管网建设标准低、漏损较大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区管网进行改造,长度共356.8公里,其中改造DN25-DN200给水管道约221.0公里,改造水表连接管约135.8公里。 四、本项目工程总投资40096.9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312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45.13万元,预备费1828.4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694.6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13万元。项目积极申请上级资金等支持,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营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并按照节能审查意见和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的要求,从设备选型、系统节能、节水节电等方面切实加强节能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提高项目能效水平。项目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运营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项目完工后尽快恢复周边生态植被和耕地。项目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运营后废弃物排放达到环保要求,并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中提出的防范措施,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六、工程招标投标具体事项核准意见附后。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八、请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此复。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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