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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惠州市实验中学校本部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州市实验中学:

  《关于申请办理惠州市实验中学校本部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惠市实中〔2025〕1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惠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惠州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惠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惠办会函〔2025〕103号),经研究,现就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增加市直公办普通高中优质学位供给,促进惠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同意实施惠州市实验中学校本部扩建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7-441302-04-01-113819)。

  二、项目单位为惠州市实验中学,采用集中建设管理模式。

  三、项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三环南路惠州市实验中学内。项目包括新建及改造两部分。其中,新建建筑占地面积36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670平方米,新建一栋教学楼,建筑面积6445平方米;一栋宿舍楼,建筑面积2586平方米;一栋文体综合楼,建筑面积5639平方米,其计容建筑面积537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同时,对实德楼一楼、五楼、六楼、实新楼一到四层、实勤楼一楼及5号宿舍楼的现有部分教学及教育辅助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6614平方米。

  四、项目投资估算8261.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687.22万元,设备购置费1497.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65.57万元,基本预备费312.64万元,建设期利息198.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通过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等方式解决。

  五、请根据工程招标核准意见,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六、请在项目建设以及运营管理中,按照资源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在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以及项目运营管理期间落实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将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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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