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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实验中学: 《关于申请办理惠州市实验中学本部食堂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惠市实中〔2025〕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惠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惠州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惠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惠办会函〔2025〕85号),经研究,现就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惠州市实验中学本部食堂日常使用安全隐患,完善校园基础设施,提高办学质量,同意实施惠州市实验中学本部食堂改造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7-441302-04-01-503707)。 二、项目建设单位为惠州市实验中学,采用自行组织建设模式。 三、项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三环南路惠州市惠城区实验中学内。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对学校食堂厨房总面积4761.25平方米进行装修改造,其中食堂改造工程2946.20平方米,厨房改造工程1815.05平方米,同时实施厨房气改电工程及厨房设备采购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115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3.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45.36万元,预备费33.5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请根据工程招标核准意见,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六、请在项目建设以及运营管理中,按照资源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在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以及项目运营管理期间落实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将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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