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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广惠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惠州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惠市广惠集〔2025〕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政府领导在《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推荐申报2026年市县两级公办托育设施建设补助项目的请示》上的批示及《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纪要》(惠市卫健党纪〔2025〕17 号)精神,按照《惠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我市市级示范性托育综合服务项目建设,扩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同意实施惠州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2-441302-04-01-429934)。 二、项目建设单位为惠州市广惠集团有限公司,采用自行组织建设模式。 三、项目位于惠州市富力丽港中心国际公寓二层。项目对现有场所进行改造用作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功能用房,提供150个托位,其中,室内改造建筑面积3441平方米,室外改造面积3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修安装、室外工程及设备购置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为866.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1.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23万元,设备购置费250.00万元,预备费40.73万元,建设期利息11.5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 五、请根据工程招标核准意见,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六、请在项目建设以及运营管理中,按照资源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在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以及项目运营管理期间落实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将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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