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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社会福利院: 《关于报批<惠州市社会福利院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惠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惠州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惠州市2025-2027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经研究,现就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我市精神卫生福利服务水平,同意实施惠州市社会福利院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7-441302-04-01-626151)。 二、项目建设单位为惠州市社会福利院,采用自行组织建设模式。 三、项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福安路8号惠州市社会福利院内。项目拟对惠州市社会福利院一号楼4、5层、二号楼1、2、3层及康乐楼2楼进行改造用作精神卫生福利中心功能用房,改造建筑面积6541.40平方米,设置床位270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土建(架空层改造)、装修安装及设备购置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514.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8.90万元,,设备购置费设备费用93.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59万元,预备费20.0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 五、请根据工程招标核准意见,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六、请在项目建设以及运营管理中,按照资源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在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以及项目运营管理期间落实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将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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