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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州新材料产业园与大亚湾连接管廊建设项目变更的复函

惠州新湾公用管廊有限公司:

  《关于商请审批惠州新材料产业园与大亚湾连接管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稿)的函》(惠新湾管廊司函〔2025〕7号)及相关资料悉。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惠州新材料产业园与大亚湾连接管廊建设项目规模调整,调整后项目起点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惠科路与化三路交汇点以东,终点为大亚湾产业拓展区连接点,管廊总长度约17.8千米,管廊架宽度5.4米,本项目建设两层。工程建设内容为管廊主体工程、配套管理通道(山区段)、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围网、防撞栏、限高标识、视频监控设施及事故收集系统等),管廊内管道工程不在本次建设范围内。

  二、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69934.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971.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900.76万元;预备费2291.37万元,建设期利息1770.75万元。建设资金为惠东县县级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

  三、其余事项仍按惠发改投审〔2024〕21号文执行。

  此复。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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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 202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