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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新湾公用管廊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惠州新材料产业园与大亚湾连接管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惠新湾管廊司函〔2024〕23号)及相关资料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2024-2026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惠府办函〔2024〕39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你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惠州新材料产业园与大亚湾连接管廊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3-441323-04-01-601794)。 二、项目起点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惠科路与化三路交汇点以东,终点为大亚湾产业拓展区连接点,管廊总长度约15.1千米。工程建设内容为管廊架设计以及管廊架附属工程设计(包括管廊配套的安全防护网、视频监控等)。 三、项目总投资55917.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498.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730.73万元;预备费1688.77万元。建设资金为惠东县政府承担80%,积极申报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其余由企业自筹。 四、工程招标投标具体事项核准意见附后。 五、本批复不包含管廊上部的管道设计,可研报告中提及的上部管道,仅为管廊架设计提供参考,后续管道设计、铺设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审批。 六、请在项目开工前按规定做好工程节能方案设计,在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按节能方案严格实施。 七、请认真组织实施,按基建程序规范管理,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此复。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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