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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省道S380线龙门麻榨至龙门迳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发改〔2023〕10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龙门县路网结构,提升国省道服务水平,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意建设省道S380线龙门麻榨至龙门迳段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307-441324-18-01-812512)。 二、项目起点位于龙门县麻榨镇凤岗村S380线K1+168,沿旧路方向布设,终点位于龙门迳下龙村惠州龙门与广州增城(正果)交界处K6+923.423,路线呈东-西走向,全长5.755公里。 三、项目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双向2车道,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沿线拆除重建小桥20米/2座,接长涵洞31道,对现有水泥混凝土路面拓宽后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4666.63万元,除申请省补助资金外,其余建设资金由龙门县自筹解决。 五、龙门县公路事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441300007204911L)作为项目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 六、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惠市交函〔2023〕707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4413242023XS0003S00号)、惠市自然资函〔2023〕2379号、龙府函〔2023〕78号。 七、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请督促项目单位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九、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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