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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队伍,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7月24日-25日,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在惠州天悦(柏嘉)酒店举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班。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洪作开班动员,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分管领导、业务股室负责人和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各镇(街)分管领导、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人、农村集体会计机构负责人近300人参加。 
陈洪强调,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作为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要充分认识此次培训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做到学以致用,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加强财务管理和规范资产管理,下来完成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头占清理整治,实施好扶持壮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 培训班邀请了华南农业大学地方法制研究中心教授陈亚平、人文与法学院教授邓定远、经管学院教授周建华以及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覃毅华、民一庭法官雷宇宁等作专题授课。培训围绕如何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财务管理主体及其职责、现阶段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等六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解读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2022年度农村“三资”监管问题机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惠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了详实解读。 
此次培训班是惠州多年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及相关权益保障、相关行政诉讼案件处理等业务工作进行的一次高规格、大范围的理论和实操相结合的业务培训班,对日常业务开展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切实提高参会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对提升我市农村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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