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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定于2023年11月起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到2026年6月结束,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这是我国时隔16年再次启动文物普查,也是“十四五”期间最大规模的文物保护行动,参与部门多、涉及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 2026年4月27日,随着博罗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验收工作结束,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省级验收工作组先后对我市龙门县、惠城区(含仲恺高新区)、惠阳区(含大亚湾区)、惠东县、博罗县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的工作开展全面验收。继龙门县于4月7日率先通过省级验收后,其它县区在4月中下旬也在本次验收中顺利达标,标志着惠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省级验收工作全域圆满完成。后续将对全市数据修改和质量提升,再到提交上级平台。四普阶段,博物馆组建的专业技术组,配合市普查办,全程参与。 惠州市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指南及数据审核要求等相关指引,省级验收工作也严格依照国家文物局、省文物普查办统一部署与规范标准开展。专家组从组织管理、数据质量、认定公布、工作报告、实地调查及重要类型文物普查情况、实地抽查等内容,以科学严谨、客观公正为原则,全面检验惠州市文物普查组织实施、数据采集、资料整理等工作质量,精准评估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底数与信息精准度,确保文物普查成果真实、完整、有效。 验收期间,省专家组采取实地抽查核验、听取工作汇报、台账资料核查、系统抽查文物点数据质量等相结合的方式,对惠州市三县两区普查工作进行系统性、全覆盖评估。在实地核查环节,专家组深入各镇(街)文物现场,随机抽选古文化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多个类型文物点进行现场复核,重点核查文物保存现状、信息采集规范性、坐标定位精准度、平面示意图绘制质量等核心内容,同步检查“应保尽保”工作落实情况。 在资料核查环节,专家组对照台账及验收指标体系,围绕普查组织管理、工作机制建设、人员培训、实地调查覆盖率、数据质量、文物名录公布、重要类型文物调查等内容逐项核验、逐条打分,全面细致评估普查工作整体成效,确保每一项数据、每一份资料都经得起检验。 经过严格评审,省验收专家组对惠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给予肯定。一致认为惠州市各级高度重视、组织有力、措施到位,普查工作流程规范、数据翔实准确、资料完整齐全,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验收标准,全部通过省级验收。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自启动以来,惠州市博物馆成立专业技术组,配合市普查办,指导各县区普查单元协同发力,有序推进全市文物普查,参与培训、实地调查与数据采集与省级验收阶段工作。技术组工作人员下沉一线、攻坚克难,督促各县区普查单元完成既有文物复查与新增文物调查认定工作,实现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复查率100%,切实摸清全市文物资源家底,建立健全不可移动文物电子与纸质档案,为文物保护、学术研究、活化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 惠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是惠州文物工作取得的又一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惠州市博物馆专业技术组将持续指导我市普查单元,严格对照省验收专家组反馈意见,全面做好普查数据梳理、整改完善与最终审核提交工作,持续巩固普查成果。同时,加快推动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全力守护、传承、活化惠州珍贵历史文化遗产。此次文物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我市文物家底,扩展文物保护对象,全面保护传承历史文脉。通过文物普查,提升民众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参与文物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同时也希望通过文物普查,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促进文物事业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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