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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案件信息公开表7号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4年6月11日

处理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

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事实

行政处理的种类

和依据

行政处理的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处理

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粤惠市监知保裁字〔2024〕7号


“电动车”(专利号:ZL202230477625.2)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纠纷

惠州市***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91441322MA****6R41

黎某某

被请求人制造、许诺销售的电动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四款、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犯请求人专利名称为“电动车”,专利号为“ZL 2022 3 0477625. 2”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

2. 驳回请求人的其他请求。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以在收到本行政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惠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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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4-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