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公正、科学做好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提高评审项目的质量和效率,现公开征集惠州市知识产权项目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及服务酬劳 根据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参与惠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 专家服务酬劳将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执行。 二、专家分类 技术类、管理类、知识产权类、财务类等领域专家。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专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二)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申报财务领域的专家应具备会计、审计中级职称以上或获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三)熟悉相关行业领域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最新发展动态,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管理经验;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具体评审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五)参与各级各部门项目评审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坚持自愿的原则,可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等方式进行。由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申请的,也应征求所在单位批准同意。 (二)填写《惠州市知识产权项目评审专家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明和职称证明复印件、学术、专业成就的证明资料复印件)。请于2024年6月7日前将申报表(需单位盖章,原件2份)、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纸质版寄/送至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17号1号楼707室)。申报表、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步发送至zscqbhk@huizhou.gov.cn,邮件主题为“知识产权项目评审专家库申请”。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专家遴选条件,对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入库专家,并在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五、有关事项说明 我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要求,适时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并委派承担项目评审、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 附件:惠州市知识产权项目评审专家申报表.xls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庄新纽、孔子华,0752-278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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